摘要
通过对我国图书馆立法滞后的思考,认为国民经济欠发达不是图书馆法难产的重要因素,图书馆的地位偏低才是立法滞后的瓶颈,提出图书馆应该把自身建设放在首位,且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图书馆的社会效益和地位,提高图书馆的认知度和关注度,从而推动图书馆的立法进程,明确图书馆在信息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制约图书馆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出处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69-70,共2页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