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云南省农信社充分利用各方的有效资源,采取行政清收、司法清收、重组清收等方式开展清收活动。在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协调组织作用,有效落实债权,对难以收回的贷款,积极寻求地方政府以土地置换、股权置换、资产置换等方式予以化解;对蓄意逃废债务的企业和个人,第一时间内司法保全,诉讼追偿。这些措施和办法都具有鲜明、灵活、实用的特点,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信社的合法权益。
出处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8年第12期20-20,共1页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