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伦理转换而言,常态的竞争伦理向灾难中的互助伦理的转换是人类理性中集体生存和回复常态的理性体现。我们有理由相信,人们从地震中走出以后,除了对国家和政府的信心和感激之外,一定对社会层面在灾害时刻呈现的"互助伦理"有了深刻的体认,这是我们矫正常态社会伦理的重要契机。同时,从灾害中的法律定位来看,中国经验里的"政治动员"模式代表了一种整体性的国家伦理,在应付灾难方面具有显然的优势,但其实际效应却随着救灾进程的推进而逐步衰减,并日益依赖于成熟的法律机制的配合。必须确认国家伦理性的有限性,并重视重建过程的法律机制建设,正当回应国家和社会的法律化需求,促进灾难状态的正常化恢复。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15-20,共6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