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告人翻供在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比较常见。翻供具有两重性,既可能是对原供真实犯罪的消极否认,企图逃避法律制裁,也可能是对原虚假犯罪供述的纠正。对被告人翻供案件证据认定的基本思路,应适用严格的证明标准和遵循证据采信的一般规则,围绕有无证据证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有无相反证据推翻指控的犯罪事实三个方面进行认定。开庭前的程序性审查应当重视证据的审查。庭审阶段应充分调动控辩双方法庭讯问、询问及举证、质证功能,正确认定证据。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76-79,共4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