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制度经济学的思想,将信用制度划分为信用法制、信用文化和信用执行机构三部分。这其中信用法制和信用文化分别作为正式与非正式的约束手段,都起到降低信用活动中的交易成本的作用,但其约束效果与实施成本存在差异。通过对信用活动的博弈分析,揭示了这些差异与交易者对诚信、失信行为的选择概率及同等条件下约束手段的选择概率之间的影响关系。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220-223,共4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广东省软科学项目(2007B070900052)支持
暨南大学珠海学院优秀人才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编号2005-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