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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立法解释的不必要——以法律的不确定性为视角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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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从法律的确定性到法律的不确定性这样观念的嬗变,司法中心主义逐渐代替了立法中心主义。语言的开放性导致法律不确定性的必然存在,刑法立法解释不可能解决法律的不确定性所可能带来的弊端,刑法司法解释完全可以取代刑法立法解释,刑法立法解释没有存在的必要。
作者 刘秀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6期45-49,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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