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房地产估价在私有财产保护中的路径探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引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展已经使中国社会形成了大量的私有财产,越来越多的居民拥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同时,人们私有财产保护意识的日益强化,国家对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越来越完善。2004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私有财产做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2007年3月出台的《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作者 张东祥
出处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 2008年第6期31-34,共4页 China Real Estate Appraisal and Agenc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