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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位诉讼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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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懂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时,怠于行使诉权,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权人,所获得的诉讼结果由公司承担的制度就是股东代位诉讼。我国对股东代位诉讼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是有待进一步地完善。
作者 宋平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商场现代化》 2009年第4期286-286,共1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柯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代表诉讼[A].林咏荣.商事法论文选辑(上)[C].台湾:三民书局,1984.100.
  • 2许美丽.股东代位诉讼之和解及撤回.政大法学评论(台湾),2004,(6).

共引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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