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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知识问答(13) 物权法如何规定质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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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质押,指债务人或第3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提供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3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根据质物的不同,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作者 严永
出处 《湖南农业》 2009年第1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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