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税费的改革,促进了村民自治的发展,但也削弱了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税费的改革,村提留的取消,切断了欠发达地区村级组织的主要经济来源,导致了村委会运转普遍困难,村干部变得无所适从。同时加上税费改革配套政策的不完善,欠发达地区农村的公益事业落实困难,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处于失范状态。这进一步抑制了村民的自治意识。使得欠发达地区的村民自治在新的形势下陷入了新的困境。这都亟待重视与解决。
出处
《长沙大学学报》
2009年第1期21-23,共3页
Journal of Changsha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