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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征用中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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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吴卫东在《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8年第5期撰文认为,公共利益是国家启动征收征用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现行法律还未就公共利益作出相应规定,以至政府利益、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被认定为公共利益,导致征收征用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合法进行征收征用,合理维护公民权益,正当实现公共利益,有赖于法律规范公共利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界定公共利益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
出处 《公安研究》 2009年第1期87-87,共1页 Policing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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