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晓安在《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7期撰文认为,由于地方政府自身信用问题存在的普遍性、因历史积累所形成的规模性、综合治理的艰巨性及其在信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政府信用治理已经成为国家信用综合治理的重心与核心。通过考察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成因、构成、表现,可以看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际上已经超过金融风险成为威胁我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头号杀手。通过分析我国法律的约束不足,强调了地方政府信用治理的乘数效应,可以得出我国法律规制的定位及地方政府信用危机化解方法。
出处
《公安研究》
2009年第1期92-92,共1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