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瓶颈,其中筹资机制的不完善是造成供给不足的关键所在。在目前的筹资机制中,存在着各筹资主体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预算外筹资加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资金筹集缺少保障等因素,必须在协调各筹资主体的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统筹城乡发展、建立筹资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与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筹资机制。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78-80,共3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