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一般意义上,公民意识是关于公民现象的反思和对公民特质的认同;在具体意义上,它包含四个方面,即国家观念、私权意识、主人意识和公共理念;上述四个方面又可以展开为这样几个要素,即"爱国主义"、"私人性与自主性"之观念、"国家客体、契约纳税、公权民授"之意识以及"集体、志愿、公益"之精神。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41-46,共6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天津市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资助项目"共时性场景与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项目编码TJZX07-0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