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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四规范一满意”打造“阳光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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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平罗县围绕村务公开工作,集中开展了打造“阳光村务”活动,进一步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切实傲到村务公开“四规范一满意”。“四规范”即:内容规范,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以及群众提议公开的事项,全都进行了公开;程序规范,村务公开从方案提出、审查完善、
作者 王学军
出处 《共产党人》 2009年第1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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