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存在大量的贫困人口,保障吃饭、健康、住房、教育等基本生活需要是他们最重要的人权。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建立和实施了社会救助制度,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立法滞后、城乡二元结构、行政治理水平不高等原因,贫困人口的基本权利未得到切实的保障。今后,国家应当加快制定《社会救助法》,建立社会救助法律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治理水平,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社会救助投入,提高社会救助的执行和监管效率,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权利完全实现。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9年第1期2-7,共6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