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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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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新修订的三个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大家理解三个条例的有关内容,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31-32,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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