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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小费:“咸鱼”想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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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山西省政府法制办出台了《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补贴、绩效奖励及旅游者自愿支付的小费等部分组成。这个做法是在国内首次认可导游小费的合理性,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其实导游小费在中国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比如在2004年8月,广东中旅针对国内游VIP团曾提出奖励导游小费的建议,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甚嚣尘上。
作者 张金山
出处 《旅游时代》 2009年第1期96-9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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