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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社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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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2年9月,邓小平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它就是我们要为之奋斗的小康社会,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的社会存在形式。为适应世界发展新形势和我国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新要求。这些新要求实现之后,我国将成为位居世界前列的、人民生活富裕的国家。这种小康社会,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作者 李士坤
出处 《理论学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9-13,共5页 Theory Journal
基金 教育部社科司重点课题<贯彻科学发展观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研究>(课题批准号:2008jyjw00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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