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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我国新《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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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增值税是以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1994年我国税制实行重大改革以来,增值税一直是我国第一大税种.近年来.增值税税额占整个税收额的40%以上。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我国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
出处 《上海企业》 2009年第1期24-25,共2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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