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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南通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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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南通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苏政发[2007]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江苏省南通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通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近代城市建设特色突出。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9年第2期4-5,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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