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何谓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学界大体存在四种主要观点。科学界定应该从三个维度进行思考:明确犯罪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与犯罪学展开犯罪问题研究的基础理论两个层面的问题;从犯罪学是晚发展而形成的一门学科来把握;从犯罪学对于我国来说,是一门引介的学问的角度来把握即不仅注意其作为一门学科具有的普遍意义的基础理论,也应注意到其在我国本土其基础理论的特殊性。从这样的维度确定其辐射范围,有利于在现实层面有重点、有方位性地展开有真正学术价值的研究。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CSSCI
2009年第1期17-20,共4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