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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将享受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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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12月3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城镇就业服务体系,为他们提供服务。
作者 杨凌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下半月)》 2009年第1期60-60,共1页 Country Agriculture Far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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