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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传统文化中的性别歧视观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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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联合国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中将性别歧视定义为:“基于性别而做的任何区别、排斥和限制,其影响或目的均足以妨碍或否认妇女不论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的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我国在1980年与联合国签订了该项公约,作为成员国之一,我国一直在致力于消除性别歧视,但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文化的国家,“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对女子“七出”的规定,极大地伤害了封建社会女性的权益。
作者 丛日军
出处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08年第6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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