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教科书审定制度的建立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鸦片战争直至整个洋务时期是第一个阶段,当时来华传教士将教科书审定制度引入了中国,但是清政府在模仿设立新式学堂时并没有重视和尝试建立起这个制度;戊戌时期伴随着建立全国性现代学校体系的尝试,清政府酝酿编纂教科书,实行教科书国定制而非审定制;1901年后,由于全国性现代学校体系的迅速建立,清政府现实地确立了教科书审定制度;1904年的《奏定学堂章程》则进一步详细地完善了这个制度。
出处
《教育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145-148,共4页
Education Review
基金
广东省教育科研"十五"规划重点项目"民国教科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批准文号05TGJZ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