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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系民生——菏泽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动真格 三家不合格饮用水生产企业被依法取缔和责令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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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28日,菏泽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会议收到市政府提交的《关于对三家不合格饮用纯净水生产企业的处理意见》,意见显示,对无证生产企业菏泽市颐海华泉纯净水有限公司依法予以取缔;对菏泽市自来水公司水邑饮用水厂、菏泽市牡丹区瑞丰纯净水厂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8年第12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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