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相对薄弱的一个环节。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必须把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提高到与城区环境保护和治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实施统筹规划和建设,使城乡环境状况持续得到改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出处
《经济论坛》
2008年第24期130-130,140,共2页
Econo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