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语境下,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就要学习和运用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从社会主义、中国实际、初级阶段三大特殊性入手,认清我国宪政体制以及法律监督宪法地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坚持创新的思想方法,把监督职能与服务职责、组织体制与工作机制结合起来思考探索,激发法律监督的内在动力;坚持统筹的思想方法,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中各种重大关系,确保法律监督职能的协调运转;坚持人本的思想方法,从司法宗旨、司法原则、司法目标、司法评价等方面端正法律监督的价值取向。
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CSSCI
2008年第6期103-107,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