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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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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可避免企业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8年第1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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