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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现实意义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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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步入法制化轨道。作为硬性制度约束规则,《条例》的颁布对于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化、规范化和保障公民知情权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它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增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作者 韦万祥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8年第12期117-119,共3页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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