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的伦理规定性决定了特色学校建设应当具有伦理关怀的品性。特色学校建设必须基于对教育内在利益的深刻理解和把握,促进儿童生动活泼且个性化地发展应成为特色学校建设首要的和根本的目的。特色学校建设应平等地关怀每一个儿童,为儿童的兴趣扩展和个性成长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平台,儿童在特色学校建设中应受到平等关怀和对待。特色学校建设必须尊重儿童的尊严,将儿童作为享有人格尊严的独立主体。特色学校建设应是为儿童着想的,儿童的自由和健康发展是特色学校的目的所在,儿童不是特色学校建设、"展示"的工具。
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35-39,共5页
Education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资助项目“教育中的儿童基本权利之研究”(B-a/2008/01/01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