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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地下车位使用权应当如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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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销售属于地下人防设施的车位给业主,销售的是使用权,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我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30年,公司一次性收取30年的使用费。请问我公司销售地下车位使用极取得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我公司能否按销售不动产3%的税率缴纳这部分收入的营业税?
作者 钟税官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39-39,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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