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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颁布新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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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近日发布第4号令,全文公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目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发布施行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和2006年9月发布施行的《辽宁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06年第47号)同时废止。
出处 《中国招标》 2009年第3期30-30,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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