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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征税已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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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0日,北京市地税局公布虚拟货币交易税征收细则,根据个人是否能提供收入证明,按利润的20%或交易全额的3%两种税率征税。目前,北京地税部门已开始接受虚拟货币交易的申报和纳税。据悉,此项税收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的一份批文。但是,法律界人士认为,对虚拟货币的交易征税,不但在实践中难以操作,而且面临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
出处 《软件指南》 2009年第1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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