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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年终考核”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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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我国事业单位用工现状 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相比,2008年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在适用范围上有所扩大,把事业单位的大部分人纳入到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对象。其中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应依照其规定执行外,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作者 王明姬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83-86,共4页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of China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4

  • 1方配礼.论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在《劳动合同法》中的主题地位[J].法制与经济,2012,(3):12.
  • 2曹晓星.《劳动合同法》下劳动者保护范围的思考[J].科技创业,2009,(3).
  • 3董保华.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辨[J].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2007,(4).
  • 4崔北军.《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33(5):76-78. 被引量:4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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