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十多年前就已开始的以担负应急救援任务为标志的人防体制改革,正在各地逐渐展开。人防部门由单一的防空职能向“防空防灾一体化”转变,极大地促进了社会资源整合,是一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民防体制至今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各地的民防机构及其职能还只是由政策或地方法规来规定,其地位还未能在国家法律层面上得到确认。民防法律的缺失,制约了我国人防向民防体制的进一步转变。
出处
《中国人民防空》
2009年第1期46-48,共3页
Chinese Civil Air Def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