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如何“保全”采购监督管理和强制代理职能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法定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目录内项目属于强制性代理,这是法律对政府采购的采管职能做出的明确界定。但是实际情况却是:政府采购管理职能被"分解、剥离",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业务遭遇"分抢"。本文作者对上述现象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对策。
出处 《中国招标》 2009年第2期13-15,共3页 China Tender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