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情况
上世纪90年代末,法院开始受理涉及网络的著作权案件,至今已近10年。10年前,此类案件数量很少,类型单一,争议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对数字化的作品是否保护、著作权法可否适用于网络环境等基础问题上。随着2001年10月《著作权法》的修订,以及2006年5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公布施行,尤其是近几年来,涉及网络的著作权纠纷案件迅速增长且全面开花,已成为法院著作权纠纷案件审判、甚至可以说是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重要内容。
出处
《青年记者》
2009年第3期12-13,共2页
Youth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