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供给主体角度,有四种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即公共供给、私人供给、第三部门供给和PPP供给模式。纯公共产品供给适合公共供给模式,部分准公共产品供给可以采取私人供给模式,第三部门在社区服务供给方面具备比较优势。公共产品单一供给主体不可避免"失灵"问题。PPP供给模式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第三部门缔结为合作伙伴关系供给公共产品的一种有效模式,竞争、激励和博弈不仅提升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也能维护社会公众的公平利益。
出处
《山东经济》
2009年第1期13-18,共6页
Shandong Economy
基金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经济薄弱地区和农村倾斜研究"(项目编号:07SHA011)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构建和谐安徽分配机制研究"(项目编号:AHSKF05-06D12)
安徽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安徽和谐新农村建设的公共财政支持研究"(项目编号:060350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