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对弱势群体权利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对弱势群体外延界定少,适用对象非常狭窄;重视政策保护,忽视法律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多局限于法律条文的原则规定,缺乏有效的宪法司法机制。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基础上,应当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弱势群体实行倾斜保护;深入开展法律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要建立起宏观层次的国家保障、中观层次的团体保障以及微观层次的自我保护的立体保护网络。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91-93,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