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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交通和车辆收费将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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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确保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国家发改委近日已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研究部署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的各项收费,将制定配套文件,取消上述六项收费。据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部门还将清理取消越权出台的收费。各地区、各部门越权出台的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维护和建设有关的各类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出处 《支部生活(中共云南省委党刊)》 2009年第2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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