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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化解林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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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黔东南州剑河县在林改工作中针对林业勘界中暴露出来的矛盾纠纷,通过实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在村、组、农户中设立纠纷调处岗,采取“户不出组,组不出村,村不出乡”的调处措施,严密预防与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作者 田景才
出处 《当代贵州》 2009年第2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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