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经济转型引起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而转制成本是经济转型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转换面临的核心问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转型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而实现的强制性转型,制度转型的推动主体、执行主体、受益主体及成本负担的法律责任主体都是政府,政府不仅要负担弥补统筹养老资金支出缺口的责任,而且还要成为"老人"群体和就业群体养老权益的利益保护者,政府要通过公共政策的安排不断地强化对民众的保护与服务职能。
出处
《思想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55-60,共6页
Thinking
基金
教育部2008年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生本位时代财政公共性与福利的价值目标”(08JA84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