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针对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学费政策存在政府单一定价、学费标准确定依据缺乏科学性和助学贷款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高等教育学费定价主体应从政府统一定价,逐步转向政府定价与学校自主定价相结合;依据基本理论,尊重中国现实,促进学费标准制定的科学化;制定贷款相关法律,建构多层次的助学贷款系统,完善贷款回收机制的建议。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24-26,共3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07SJD88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