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自1999年博洛尼亚进程启动。为了与2010年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框架保持一致,确定了欧洲第一至第三层次学位制度、欧洲学分互换与累积系统及资格证书认证框架,内部质量保障框架含自我评价、周期性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资源与支持评价、信息系统和公共信息的评价等形式;外部质量保障框架包括评估、认证、审计、基准和正在实施的欧洲注册、欧洲质量标志与欧洲排行以及协商论坛。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框架会给我国一定的启示。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35-38,共4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