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对方,防止盲目、草率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的发生,《劳动合同法》第8条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的如实告知义务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签订合同之前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各种事项的告知如果和后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之间产生冲突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就需要在今后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规制和解释。
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75-78,共4页
Journal of China Youth College for Politic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