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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为他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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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1岁的民工宫伟在一次高空作业中不幸触电被截肢,他状告供电公司请求赔偿。但一审.再审判决均判定他有重大过错而应负主要责任,所获得的赔偿金10万元尚不足支付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他为此而失望,甚至打算轻生。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1期50-51,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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