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扩大预告登记适用范围的思考——兼论《物权法》20条的完善 被引量:5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国《物权法》确立了预告登记制度,旨在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债权人的利益。相较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预告登记制度,中国预告登记适用范围较为狭隘,仅适用于因双方协议所产生的不动产买卖。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应当从请求权范围、请求权发生的原因、对象等方面来扩大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从而完善《物权法》20条的规定。
出处 《社科纵横》 2009年第1期61-63,共3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江苏省2007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房产预告登记价值分析及应用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课题编号为07SJD820020。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二级参考文献28

共引文献127

同被引文献21

引证文献5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