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部分城镇居民的贫困问题愈加突出,贫困人群规模不断扩大,贫困的程度逐年增加,而传统城镇社会救济制度存在救助对象有限、标准过低以及经费严重不足等缺陷。为了解决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1993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先在上海确立,并迅速在其他城市推广。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至此,我国已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出处
《中国劳动》
2009年第1期25-29,共5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