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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养路费改革燃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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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来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出处 《世界汽车》 2009年第2期144-144,共1页 World 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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